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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3-03-2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2013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9号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馆陶县2013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馆陶2013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馆陶县2013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大事不出,小事也不能出”的工作标准,以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潮,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全面加强部队管理,确保火灾防控和部队管理“两个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晓光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涛、县消防大队教导员薛路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春节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教导员薛路兼任。各乡镇、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春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消除隐患、落实责任、确保平稳”的总体要求,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动员部门、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为抓手,深入推进乡街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使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1、清除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场所火灾隐患。各乡镇、派出所要开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摆摊设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3、突击夜查公共娱乐场所。春节期间,各单位强化动态监管,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错时”检查,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4、集中检查“九小”单位和“三合一”场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单位和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重点监控,确保消防安全。
5、消防大队要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突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中的重点单位,要逐一核查消防安全“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四个能力”达标复验活动,确保“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二)切实加强执勤备战
1、强化执勤保卫基础工作。消防大队结合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灭火救援工作需要,组织部队深入辖区向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实地熟悉、实战演练和建筑消防设施调查测试,及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及相关工作档案。对执勤车辆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过期失效或损坏的及时更换、维修,确保执勤车辆装备器材完整好用。
2、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节日期间,消防大队要进入二级战备,并实施等级巡防。要按照战备要求,严格执行执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的要求,加强第一出动力量调集,切实做到“出动快、到场快、处置快”,确保把火灾处置在初起阶段。要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活动场所的“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充分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春节消防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娱乐、庆祝、民俗活动明显增多,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明显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全力做好春节消防保卫工作,是摆在各单位、各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一是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安监、工商、住建、文化、教育等行业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工程和旅游购物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采取日常检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始终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整治,做到执法“零容忍”。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消防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等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采取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在媒体开办专栏、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排查等形式,及时曝光各类火灾隐患,督促社会单位主动做好消防工作。以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组织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广大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执勤备战,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消防大队要针对春节期间火灾特点,加强“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装备。各单位、各部门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重大节庆活动场所,要派出力量流动巡逻或现场执勤监护,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迅速处置,快速疏散和抢救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