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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2-06-08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2012〕29号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杨卫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朝明 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段洪德 县人行行长
郭德美 县银监办主任
成 员:武安计 县工信局局长
徐省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保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新利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海明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翟富强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伯超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朝明同志兼任。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金融 小额贷款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各人民团体。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