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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意见

【信息时间:2014-03-1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村空巢家庭越来越多,为解决好留守老人的生活问题,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4年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原则

坚持“村级主办、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村级主办”即村委会是农村互助幸福院建管的主体。村委会利用集体闲置校舍、厂房或新建房屋作为互助幸福院,坚持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住、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群众参与”就是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自愿为互助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或照料服务;“政府支持”就是在实行村民自主、自治的前提下,政府给予一定支持和指导,包括给予资助、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培训、进行管理服务指导等。

二、任务目标

12014年我县幸福院建设目标任务为建成30所“精品”幸福院(分解表附后)。各乡(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提升建设标准,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建设效果,提高全县互助养老工作整体水平。

2、提高利用率。对已建成的互助幸福院,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提高入住率,切实提高农村老人幸福指数。

三、建设标准

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八有标准”:

1、农村互助幸福院规模,要达到每百名老人拥有3张左右床位,一间以上居住用房。

2、宿舍配备冬季取暖、夏季消暑设施。

3、每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都要加入养老呼叫服务网络。

4、有厨房、炊具和卫生间、文体娱乐室、浴室等。

5、活动室有电视、象棋、扑克、麻将等文体活动器材。

6、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7、定期组织开展饮食、卫生、养生、健身讲座等科普活动。

8、环境绿化、美化,有空闲地的村要建有小菜园、小养殖场。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是全县民生工程之一,各乡(镇)要提高政治认识,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想尽一切办法完成各自负担的任务。要加强领导,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主管副职具体负责,盯死目标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二)强化督导。县督评办和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指挥部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严格督导检查,及时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整合资源。根据政府奖补一点、涉农资金支持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社会募捐一点的思路,拓宽融资渠道。一是乡镇要整合上级扶持资金,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等,给予资金倾斜;二是村(社区)要广泛动员村里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回馈家乡;三是民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互助幸福院基本设施用品给予必要扶持;四是幸福院的用水、用电等费用,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执行居民收费标准。

五、完成时限

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要在20149月底前完成,届时将严格按照“八有”标准,对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逐一验收,确保建成一个,验收一个。

 

  附件:馆陶县2014年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任务分解表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3   

 

 

 

 

 

 

 

 

 

 

 

 

 

 

 

 

 

 

附件

 

馆陶县2014年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

任务分解表

 

任务数(个)

 

柴堡镇

4

 

王桥乡

4

 

寿山寺乡

4

 

南徐村乡

3

 

路桥乡

3

 

魏僧寨镇

3

 

房寨镇

3

 

馆陶镇

3

 

陶山街道办

3

 

合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