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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学点亮人生”读书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2-04-0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教仪[2012]17号

“让科学点亮人生”读书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县属学校、中小学校: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邯教仪【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广大中小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我县中小学校掀起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新高潮。经我局研究决定,今年在我县中小学开展“让科学点亮人生”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让科学点亮人生” 

二、活动对象:全县中小学师生

三、活动时间:2012年3月—12月

四、活动实施过程:

1、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3月)

三月份,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学校图书馆(室)的作用,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与到“让科学点亮人生”读书活动中来,尽快在全县中小学掀起读书热潮。

2、积极开展读书活动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1月)

要求学校针对学生阅读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竞赛活动:读书征文、演讲比赛、讲故事、诗朗诵、读书小报手抄报评选、读书网页制作和书签设计大赛、书香班级评选、读书论坛、电影观后感评比、读书知识竞赛、辩论赛、读书心得交流等。

3、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2月)

2012年12月,各单位要总结表彰一批读书活动中涌现出的“读书先进个人”和“读书活动先进集体”等。

五、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结合去年邯郸市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成果和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要求等,认真组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书香校园文化。

2、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一个“热爱科学、尊重科学、读书光荣”的良好氛围,使读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学校要通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指导、引领阅读,为师生读书搭建平台。

3、各学校要结合4月份的读书节活动,大力表彰2011年度读书活动中涌现出的“读书之星”、“书香班级”等,推动此项活动的开展。 

4、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各学校务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评选结果及材料报送教育局仪器站。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择优选出3—5名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馆陶县教育局

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