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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馆陶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19-12-11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张巧玲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的提案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和食品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四点建议很有见地,对我局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非常有价值,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具体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落实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出台以后,我县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了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迅速组织开展了《规定》学习宣传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食品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 “谁主管谁负责”,我县已构建县、乡、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明确了各级网格责任人,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项任务责任能落地落实。上半年,县食安办根据各乡镇食安办机构建设、履职情况,已对各乡镇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并进行了排名,进一步督促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强化对全县食品执法检查力度

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生鲜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春节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韭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禽蛋、辣条专项整治、非洲猪瘟及注水肉专项检查、方便食品、饮料和淀粉制品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整治行动期间,突出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饮食一条街、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生鲜乳、肉类、水产品、面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确保每个商场、摊点、门市、餐饮店、仓库都有监管责任人,做到检查内容无缺漏,检查覆盖无盲区,检查层级无缝隙。截至目前排查市场食品主体1259户,排查小餐饮无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索证索票、健康证过期、台账记录不齐全等隐患106处,下责令整改通知书85份。查扣无中文标识牛奶11瓶、无中文标识米粉7盒、过期鸭血10盒、过期内酯豆腐4盒、过期面包18个、傍名牌饮料13件,六个原味核桃露6件、六个杏仁核桃和六个禧核桃28件;查获销售假冒“江小白”白酒经营户2户,共计155瓶(100lm)。查处行政案件23件,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三、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网络食品消费是近几年发展迅速的新兴模块,也是消费者投诉举报比例较高环节,为规范我县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的入网商户进行排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我局还约谈了我县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美团、饿了么地区负责人,责令两家平台对现有食品安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及相应许可资质的入网商户进行清理,对平台公示的量化分级等信息进行完善,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资格审查、机构设置、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家资质、量化分级等信息。我局将持续跟进两家平台整改落实情况,规范两家平台和入网商户的经营行为。

四、加强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了食品安全大宣传。一是利用执法检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向食品从业者认真讲解有关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积极提高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二是要求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饭店,利用LED电子屏,反复展示食品安全知识的字幕,广泛向群众宣传,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分别于2019年2月21日下午、3月22日下午对全县50余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进行了食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6月20日上午对全县食品从业者进行培训。日常监管中,多次召开油条专项整治、面制品铝超标、餐饮示范街创建等专题会议,以会代训,进一步增强了其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抽检监测力度

我局着力强化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定了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等各监管环节的监管计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各分局、各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每个人员的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100%。同时,强化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尤其对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记录、食品添加剂购进和使用、食品贮存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进行检查,对经营过程尤其是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规范操作,保证食品安全。对各重点区域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上半年共抽检食品145批次,其中面制品85 批次、青菜4 批次、食用油4批次、生鲜肉2批次,辣条和校园周边“五毛”食品50批次;2批次不合格。对存在问题进行严格处置,从源头上控制潜在风险。继续鼓励和推进大型市场、超市设置快检室,深化“食品安全驿站”创建,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快检设备和人员,深入推进企业自检工作的开展。

、突出民生领域,大力加强食品“三小”监管

食品“三小”与群众饮食影响大,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馆陶县食品“三小”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对辖区内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单位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并食品“三小”基本信息登记建档。在摸底的同时,督促无证备案的食品“三小”单位抓紧办理登记备案,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做到应发尽发。目前我县持证小作坊143家,小餐饮319家,有效备案小摊点39家。在摸底基础上,对食品“三小”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原料购进、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整治标准和整治不达标内容以责令改正的方式下发到各生产、经营业主,明确整改时限,按时整改到位。为确保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在整治过程中,对下达责令改正仍不整改的,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整治以来,共计检查小餐饮138家次、小作坊103家次、小摊点44家次,责令改正小餐饮22家,小作坊3家,立案查处12件,从而形成了对违法行为高压严打的氛围和威慑力。通过整治各个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的环境卫生条件有了明显的提高。部分小作坊还统一更换了食品级的容器,减少了部分食品安全隐患。一些小餐饮店对墙面集中进行粉刷等装饰,对厨房操作间进行了改造,窗明几净。更多的小食品店货架整齐,分区分类规整摆放,环境明了。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宣传引导

强化对执法人员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活动,让每位执法人员具备办大案、办要案的能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尤其加强老年和青少年儿童的消费意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估机制的实施,及时发布高危、高风险食品及其原材料消费警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还消费者一片安宁的消费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有序推进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完成,保障好全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震  ***********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6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