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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医保局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4-06-28   发布机构:馆陶县医疗保障局 】

  

 

 馆医保20247

 

对政协馆陶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张俊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村民就医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建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县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9.6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人群参保均不存在障碍,均可按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国家高度重视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在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设置上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倾斜和照顾,同时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减轻老年人负担。

关于医疗保障筹资。是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国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加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十三五”期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550元,财政补助是最主要的筹资来源。是医疗救助帮助困难老年人参加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对低保、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进一步补助

关于医疗保障待遇。我市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参保缴费年限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挂钩。每连续参保缴费5年(自2021年缴费起),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累计提高比例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中断缴费的,取消报销比例提高部分。

总体上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能够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预计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将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有关任务部署,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综合保障功能,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和维护好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馆陶县医疗保障局

2024514

 

 

发:万良兴

联系人及电话:董兆岩 ***********

   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