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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2-14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的政策依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论述,对我县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尤其是您提出的“建议我县围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出台相应指导意见,将将食责险发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考核评价内容,把食责险参保率、重点领域参保率列为重要指标,并及时通报全县进展情况。以及在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外卖餐饮、集体聚餐、婴幼儿食品、中央厨房等高危领域推动出台政府强制性统保政策,设置开办准入门槛,建立更加科学的费率厘定机制,统一标准,避免恶意竞争,提高服务水平,赢得企业认可,通过保险机制,践行社会共治,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建议很有见地,对我局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保险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非常有价值,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具体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尚国为组长,主任科员杨丽巍、副主任科员乔亮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馆陶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调度、协调、推进。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尚国亲自主持较大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责险专题会,推进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示范带动。自2017年以来,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参保率每年达到100%,校园食堂食责险比较成熟。我县以校园食堂食责险为典型示范,重点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网络食品销售平台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逐步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连锁超市、特大型餐饮单位及风险较高的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我局加强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宣传引导。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服务。参保单位由大到小,逐步推进。
三、建立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能因为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存在侥幸心理,违法生产经营劣质产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违法单位惩罚力度,严防道德风险上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召开食责险专题会、多次联系食品主体负责人、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介绍食责险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局组织大中型餐饮单位召开食责险专题会,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醒通过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减少损失,鼓励积极参与食责险,加强认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防御食品安全风险的积极作用,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五、工作成效。2021年全县有60家学校食堂、1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单位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存在理赔问题,整体参保率为3.39%。我县肉蛋食品生产企业5家,白酒生产企业2家,我县500平米以上大中型食品销售单位9家、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销售单位65家,餐饮单位(社会餐饮)172家,学校食堂60家、农村集体聚餐单位6家,其他单位食堂15家,其中60家学校食堂、1家白酒生产企业和2家餐饮单位参保食责险,主要食品业态参保率为17.6%。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由于食责险没有硬性规定,只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参保,考虑到参保费用,食品从业者意识不强,参保积极性不高。我局将食责险纳入食品安全管理范围,采取宣传引导、业务指导、定期督促检查等方式,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参保。同时协调保险公司要研究开发食责险新产品,拟订科学公平合理的食责险条款和费率,并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产业和服务优势,吸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投保。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