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信息时间:2022-12-14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县乡村食品市场及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农产品源头污染严重、普宣传不到位”等三个问题和“加强健康宣传,培养安全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制度落实;加农村市场监管,夯实监管基础。”等三点建议很有见地,对我局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非常有价值,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具体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坚持高位推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分别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开展专题调研,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为主任的馆陶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对食药安委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三是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以加减分的因素,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四是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委、县政府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推行网格化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区域划分为8个二级网格进行管理,明确每个网格的负责领导、监管人员、巡查频次、目标任务等,便于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分解到具体监管人员名下,做到人人名下有责任,户户企业有人管。同时,在八个乡(镇)政府设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乡(镇)食药安办,配备了3-4名专职监管人员,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协助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在277个行政村聘请了以村两委成员或人大代表为协管员、信息员的村级监督协管队伍,共聘请村级协管员、信息员296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对协管员进行定期培训,开展协管员食品“三小”巡查工作,食品“三小”巡查率每年达到100%,实现了食品“三小”巡查全覆盖。
二、统筹安排,积极履行食品监管职责
(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攻坚行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特殊食品专项检查、白酒市场专项整治、“3·15”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学校食堂及周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冷链食品管控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在食品生产、连锁销售及连锁餐饮企业、网络订餐及生鲜配送、校园食品、食用农产品、进口冷链食品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6家、食品流通389家、餐饮服务356家、特殊食品21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2家,办理食品类案件57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涉嫌犯罪案件2件。
(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我局印发了《馆陶县农村红白事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确定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的范围、内容、时限等要求,并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厨师管理、饮用水管理等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农村家宴厨师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加强现场指导,努力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大力加强“三小”监管。对我县辖区内“三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摊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抽查频次,扩大执法检查范围。对“无证无卡”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予以清理。对已登记备案的,加强对“三小”的日常监管,实施“红黑榜”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80户次,发现问题隐患29个,整改完成问题隐患29个。
(四)强化食品抽检监测。2022年第一季度按照均衡抽检的方式,我局工作人员在县城区域、4乡4镇区域,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蔬菜水果店等场所,抽检县级农产品155批次,预包装食品160批次,市级抽检105批次,国抽28批次,省抽5批次,合计453批次。检测结果:不合格食品6批次(1家公司生产的香油、1家公司生产的咸鸭蛋、1家公司生产的豆芽、3家超市售卖的韭菜)均在走核查处置程序:针对1家公司在2022年1月27日生产批次的13瓶香油,已现场检查督促责令下架,全部召回,依照法律进入处理阶段。1家公司生产的咸鸭蛋检测不合格,目前市局已按相关程序接手督办。其余不合格的1批豆芽、3批韭菜,正在处置办理中。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局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日常监督等机会,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方式,广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辨别识假的知识,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发布食品相关消费提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科学认知水平,引导公众放心消费。同时通过打假成果的展示,典型案例的曝光,假冒伪劣食品的销毁等活动,震慑不法经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出动宣传车18辆次,悬挂宣传横幅32条,下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万余份,宣传群众3万余人次,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目前,我局使用12315投诉举报系统,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在大型商场、饭店等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店外LED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食品投诉举报信息内容和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广大消费者对12315的认知度,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对食品不法行为的维权和举报。
(三)重视教育培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加强行业自律,我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培训食品从业人员2286人次。进一步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展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次出现的同类个案,认真对待、深入排查、客观分析、系统研判,严防、严管、严控各类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导致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坚决予以彻底整治。同时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在乡镇、村创建不少于10家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打造,20家以上设施条件过硬、生产经营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保障的规范化食品“三小”,带动同行业整体提升。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