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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2-14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中小学门口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责成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办理。多年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中之重。2022年在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馆陶县市场监管局多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摸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底数,建立监管台帐,调高风险等级,加密监管频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的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1.以校园周边的小超市、食杂店、小摊点等作为监管重点。2.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具有******、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等。3.以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膨化食品、糖果、乳及乳制品等小食品为重点品种,摸清底数及进货渠道,监督指导其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4.倡导健康消费,鼓励校园周边经营者不购进或不向学生儿童销售高盐、高油、髙糖食品。近期,我局共检查校园周边及城区食品销售者84家、发现问题单位 4家、责令整改 4家、立案查处4家。
三、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教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推动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共治”格局。一是抓好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利用家长会及广播、显示屏、黑板报等信息传播手段开展教育宣传、提醒孩子们不吃、不买校园周边商家或流动摊贩销售的“三无”过期食品。二是加大重点时段清理整治力度。特别是中学生开学、放假,小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大对流动摊贩的打击整治力度,确保校园门口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