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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7-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王俊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馆陶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飞速发展的县城建设中,加速商业住宅小区内物业管理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息息相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现就您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作为物业监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在物业公司备案、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我们严格把关。规范行业管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物业管理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自己作为消费者所具备的权利、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要求物业公司对维修支出和公共开支部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业主监督。积极配合馆陶镇做好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管理,促进住宅小区和谐稳定。目前,我县已有4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续我们将配合馆陶镇继续依法推行。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