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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馆陶县委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19-07-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沈香兰、石书霞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供暖监管力度”的提案收悉。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馆陶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飞速发展的县城建设中,加速商业住宅小区内物业管理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供暖更是重中之重,息息相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现就您们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作为物业监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社区供暖监管力度刻不容缓,严格按照河北省供暖管理办法对小区进行监管。从今年起将逐步引进大的供热公司统一为县域内各小区供热,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对不达标的供热公司坚决取缔。 您们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