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信息时间:2021-03-1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1、同意馆陶汇东环保有限公司-正好炉渣建设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本项目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综合楼等建筑,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0m2,总建筑面积6600m2,购置炉渣处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10万吨炉渣,可回收再生金属0.5万t/a,生产路基填充材料9万t/a。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邯郸市馆陶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9′21.76″,北纬36°31′56.56″。项目于2020年9月10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0﹞060号。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与少量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通过抑尘措施和自然逸散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生活废水,用于施工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及堆存废气。项目采取原料库全部封闭并设置水喷淋设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理洒落的物料、运输车辆上路前要进行车辆表面的冲洗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破碎机、跳汰机、跳铝机、水摇床及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人工分选出的未燃尽物质返回电厂焚烧、沉淀池底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器维护修理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CO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