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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1-02-2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17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农机深松深耕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是: 县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二、作业任务及补助资金

2021年利用省级补助资金补助实施农机深松作业1.2万亩,在全县未实施区域开展深松作业;补助实施农机深耕作业1万亩主要在柴堡镇开展深耕作业。深松作业省级补助资金36万元,深耕作业省级补助资金40万元。

三、项目作业主体

按照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等条件,经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由国家级和省级农机示范社(馆陶县邦施瑞农机合作社、三农农机合作社、雷沃农机合作社、宏丰农机合作社)为深松深耕作业主体。

四、作业时间及进度安排

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安排在春夏季、秋季两季实施,采用单一深松、深耕作业模式。项目进度安排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项目进度及时调整):

(一)2021年3-8月开展深松深耕政策宣传,落实深松深耕作业机具,安装、调试智能监测终端;签订作业协议,组织春季深松深耕作业。组织农机合作社、机手、农民开展农机深松深耕现场演示观摩会、培训会;开展专项督导、春夏季深松深耕作业抽检,兑现补贴资金。

(二)2021年9-12月分批分片开展深松深耕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现场演示;组织秋季深松深耕作业,核定全年深松深耕作业面积与作业质量,开展秋季深松深耕竣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

(三)2021年12月底将工作总结等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抄报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五、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我县补助对象为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开展深松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深松深耕质检任务的第三方、承担农机深松深耕作业任务的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

(二)补助标准。深松作业补助标准均为30元/亩,其中,按28.5元/亩的标准补助给完成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按1元/亩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按0.5元/亩的标准安排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深耕作业补助标准均为40元/亩,其中,按38.5元/亩的标准补助给完成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按1元/亩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按0.5元/亩的标准安排县级深耕质检管理经费。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等支出。县级深松深耕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督导检查、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工作。

六、作业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农机深松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深度不低于30厘米,相邻两铲间距不大于70厘米。农机深耕作业质量标准:参照《铧式犁作业质量》(NY/T742-2003),平均耕深不低于25厘米,作业后深浅一致,耕幅一致,地表平整,翻垡碎土好,植被覆盖严密,耕深稳定性变异系数、植被覆盖率符合标准要求。

(二)作业合格面积判定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兑付补助资金的面积为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的深松深度合格率大于等于85%时,判定该地块农机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农机深耕的平均耕深不低于25厘米,耕深稳定性变异系数和植被覆盖率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地块农机深耕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地块时,由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的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七、深松深耕机具要求

(一)深松深耕机。实施农机深松深耕的作业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二)作业动力。作业动力必须满足深松深耕作业需求,深松深耕作业最低标准应在120马力(120马力的必须为四驱)及以上。

(三)智能监测终端。所有享受农机深松深耕作业补助的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智能监测终端。农机深松监测终端必须通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必须从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选型推荐产品中筛选;农机深耕监测终端从以上深松监测终端中筛选,并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进行安装调试;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终端必须支持4G通讯并按河北省明确的“同一地块”定义进行作业地块的监测和统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严禁修改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平台的监测数据。深松深耕机当年自标定之日起累计作业面积超过规定亩数(偏柱式深松机和浅翻深松机3000亩,铧式犁2000亩)时,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应联合终端设备服务商组织机手对智能监测终端设备进行二次标定,以减小作业深度误差。

八、作业质检要求

(一)质检方式。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委托第三方质检。县级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质检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质检,实时记录质检数据、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切实做好质检工作档案。第三方须到邯郸市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从事农机深松深耕第三方质检工作。               

(二)对第三方的质检要求农机深松质检:一是“四核查”: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机具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二是抽查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三是作业期间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从深松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提交质检报告。四是深松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实地质检时,持证质检人员要与被检地块的作业机手、农户或合作社负责人合录质检工作视频,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具体位置、作业面积、质检结果等,要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五是质检过程中,3 次随机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则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六是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质检报告。

农机深耕质检:作业质量核查,应抽查农机深耕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从每台深耕机具作业地块中至少随机抽取两块地,采取“五区五点”检测法测量耕深,即选择五个区域,每个区域测5个耕深值。为提高耕深检测效率, 参照《铧式犁作业质量》(NY/T742-2003)规定的检测方法,采取省制定的耕深快速检测法,即深耕作业后土壤耕作层上表面距该点深耕沟底的垂直距离再减去8厘米为检测耕深值,各测点耕深值求平均值即为平均耕深。快速检测法检测不合格或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时,采取常规检测法进行测量,测量耕深时先找到犁底面作为基准面,用钢板尺等测量工具测量犁底面到未耕地表面的垂直距离。每块地在五区中随机选3个区域分别测量植被覆盖率,单台深耕机具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30%。深耕其他质检要求与深松质检要求相同。

(三)第三方的选择。根据农机深松深耕质检工作实情、质检经验、质检信誉等客观反映,经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委托馆陶县振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农机深松深耕质检工作。

(四)违规处罚。第三方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上报省、市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严厉追责,并取消第三方及其质检人员在本县内从事农机深松深耕质检工作的资格。

九、项目实施程序

(一)落实任务。按照省批复规模落实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与作业方(农机服务组织)、第三方质检公司签订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委托协议、质检协议。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作业方、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第三方等四方人员要全部在场,各负其责。深松深耕作业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负责。深松深耕作业机具的安装调整由作业方负责,作业方先将机具调整到作业状态后再进行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及试作业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终端设备调试要在平坦地块进行。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深度传感器和机具识别器要以焊接的方式安装固定在机具上并做明显的标识。作业时摄像头必须对准深松深耕作业机具并定时传送作业照片。深松机各深松铲标定调试完成后应打好铅封或做好固定标识。机手随意拆除终端设备和随意拆卸深松铲视为主观造假行为。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试作业,试作业完成后,四方在试作业现场与作业机具合影并将照片贴在机组备案登记表的指定位置。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无异议后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检测专用章。

(二)实施作业。作业方要按照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深松深耕作业。作业期间,作业方要及时核查农机手每天的深松深耕作业情况,农机手要随时观察监测终端显示屏数据并及时通过手机APP查询作业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终端设备服务商进行检修。同一地块一年内不能进行深松深耕两种作业,上一年度实施深松作业的地块第二年可以实施深耕作业。上一年度实施深耕作业的地块如三年之内未实 施过深松作业的第二年可以实施深松作业。

(三)作业核实。农机深松深耕作业期间或作业结束后,第三方要按照质检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农机深松深耕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

(四)县级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审核验收组,负责对农机合作社的作业实施情况、第三方的质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机合作社当季作业面积进行抽查,每个农机合作社抽查面积不低于作业任务的3%。要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农机合作社、第三方质检公司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或暂停从事农机深松深耕补助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监督检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填写《农机深松深耕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1)、《农机深松深耕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2),通过部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兑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出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由财政局授权拨付资金。农机深松深耕补助资金结算单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对第三方出具的深松深耕质检报告完整性结算资料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作业方和第三方。

(六)建立档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建设档案(含实施方案、委托协议、兑付结算单等表格)、项目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工作总结等资料整理建档,接受市级、省级抽查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馆陶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落实以及技术培训、政策宣传、监督和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面、高质量地完成。

项目乡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搞好农机深松深耕宣传、培训、监督工作。村委会要主动宣传国家惠农政策,监督机手作业情况,协调有关事宜。

(二)强化培训,服务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开展农机深松深耕监测平台使用管理、深松深耕作业技术规范、机具使用操作技能、终端设备以及手机APP的使用与注意事项、农机深松深耕作业标准及测量方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要强化作业期间的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保障深松深耕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现场观摩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深松深耕作业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公开深松深耕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结果等,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确保农机深松深耕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重要农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