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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馆陶县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1-02-2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2021年馆陶县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59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1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馆陶县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安排我县资金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平台,整合农产品生产数据和主要批发市场流通数据,形成农产品供应趋势预测,及时发布市场风险预警信息。

二、任务目标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围绕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的总基调,组织全县9个基层信息采集点,采集小麦、玉米、花生、棉花、猪肉、蛋鸡等10多个品种的产销数据,各采集点的市场信息数据及时在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平台上报,信息采集员要严格按照《全省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平台操作手册》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数据的采集统计,如实准确填报,在规定时间提交。农业农村局及时监督信息采集员上报情况,做好平台上报技术指导,及时审核上报数据,完善全省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体系,为省及时发布市场风险预警信息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选择小麦、玉米、花生、棉花、猪肉、蛋鸡等10多个品种,分别设置产前、产中、产后信息采集点,收集相关信息。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信息采集人员劳务补助。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本县共计9个信息采集点,8个信息采集员,项目支持资金共计2.5万元,每名信息员补助1250元,信息员补助费用共计1万元,金凤市场采集点1万元,印刷费、耗材、技术培训及其他服务支出共计0.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二)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对基层信息采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基层信息采集人员的操作水平,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做好基层信息采集的督导检查和审核报送工作,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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