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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12-18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1、同意沥青拌合站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原料库配料机新增上料除尘系统、增加原料库喷雾抑尘装置以及增加厂区绿化面积,改善厂区环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馆陶县城北106国道西侧、八义庄大道北侧河北畅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5"57",北纬36°35"19"。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涉及主体生产设施改造,不增加企业产品产能。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施工期:技改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新增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不涉及土建工程,只产生少量的施工固废和施工噪声,施工期较短,且在室内进行,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机上料废气、原料库无组织废气。配料机上料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原料库无组织废气通过喷雾抑尘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除尘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改造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利用;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项目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
5、本次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CO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