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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2-17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5〕9 号 )精神,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印发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分工协作。
3.坚持依法普查。
4.保障经费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