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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5-05-07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馆陶县政府印发了《馆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应计划》)。现就《供应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工作,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土地收储等实际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征转进程,统筹“新增”和“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及2025年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二、主要内容 

  《供应计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计划指标及配置、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计划实施保障四个部分。 

  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5年度我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4.6063公顷。商服用地20.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8.546公顷,住宅用地31.00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0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757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1、坚持计划控制引导,规范有序供应。 

  2、严格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科学制定住宅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3、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 

  4、坚持跨越发展,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5、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和程序。 

  6、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四)计划实施保障 

  1、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加强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同步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3、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文件内容: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