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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4-10-24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馆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政府研究同意,出台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馆陶县境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需由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况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本方案何时执行?

方案发布之日(2024年10月24日)起实施。

文件内容: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馆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