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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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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馆陶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3-04-13】

 

 

为全面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邯政字〔2022〕28号)文件精神制定馆陶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对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食安办〔2021〕5号)和《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通知》(食安办〔2021〕8号),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3年创建,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经费投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推行“一城一策”,着力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机制创新、“三小”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等方面探索创新,力争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件链接: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