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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5-07 发布机构: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4]007号
馆陶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房寨镇、王桥镇,升压站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0'16.132"、N36°31'53.218";风机D01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0'20.939"、N36°30'4.464";风机D03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9'22.783"、N36°31'53.194";风机C14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9'58.283"、N36°31'51.615";风机C04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0'40.557"、N36°31'48.152";风机C02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1'14.140"、N36°29'58.220";风机C05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2'19.854"、N36°30'59.724";风机D09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2'20.110"、N36°31'28.006";风机E01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4'11.689"、N36°31'34.051";项目占地13860亩,主要建设50MW保障性风电场项目,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配置15%,2小时储能设施,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设置2回35KV集电线路,1回110KV出线。项目2023年已在我局进行投资项目备案(邯审批核准字〔2023〕52号)。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馆陶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馆陶县400MW(一期300MW)风力发电项目(50MW保障性)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2)噪声:设置必要的施工围挡、加强机械设备保养、施工管理;(3)固体废物: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站,定期外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1)废气:无废气产生。(2)废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道路清洒和绿化,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4)固废:生活垃圾在站区内设带盖的垃圾箱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风电机组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以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吨,氨氮:0吨,二氧化硫:0吨,氮氧化物:0吨。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