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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5-04-1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馆陶县城乡规划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馆陶县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为做好我县2015年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规划编制实施方案》、《2015年邯郸市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确定我县城乡规划工作要点如下:
一、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按照上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确保按市考核要求完成。(县规划局负责)
二、在城乡总体规划批复后,补充、完善镇村体系规划的有关内容,专门开展镇村体系专项规划编制,5月底前完成。(县规划局、县农工委负责)
三、推进“双百工程”,特色街区方案设计,即金凤街(陶山中学西侧至平安路),一季度完成方案设计、省市县联合审查,并于年底前完成特色街区建设。(县规划局、县住建局负责)
四、开展重点镇的总体规划评估和修编工作,对省级重点镇魏僧寨镇、柴堡镇的当前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5月底前完成,经评估当前规划不能适应重点镇发展需求的,要进行修编,6月底前完成纲要审查,年底前完成审批、备案。(魏僧寨镇、柴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规划局配合)
五、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工作,4月25日前完成蔡范庄、陈范庄、翟庄村、天河村、郭辛庄、马兰厂、法寺村、张高庄、韩高庄、南肖寨、寿山寺东村、寿山寺南村、息元村等13个村的规划成果,4月底前省、市相关部门将组织审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农工委、县规划局配合)
六、开展数字规划建设,做好规划展馆提升完善。实现规划管理过程的跟踪记录、信息公开。(县规划局负责)
七、实施县责任规划师制度,聘请规划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担任政府总规划师,切实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年底前完成聘用。(县规划局负责)
八、进一步完善村庄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在乡村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由县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九、推动乡镇完善规划管理机构,各乡镇要在4月底前明确规划管理人员,充实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提高规划执法刚性,增强执行能力。按照《馆陶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确定的职权责任,各有关单位、乡镇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建立违法建设台账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对2011年以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查处整改到位,对新出现的违规项目“零容忍”,全面打击治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