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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上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4-08-2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水上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制定和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建立和筹备应急队伍、专家和物资等应急资源,做好与本处置程序的衔接工作,并有效开展模拟和演练。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

 

 

水上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一、指挥机构

成立馆陶县水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县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指挥长:当日政府值班县领导

副指挥长: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园林局、县交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人民武装部、县交警队、县水上义务救援队的有关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119)并成立馆陶县水上搜救中心,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应急救援

1、处置程序

水上事故发生所在水域属地单位或个人发现后,立即拨打119110120急救电话。

消防部队接到水域救援报警后,迅速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立即出动2辆抢险救援车,携带船只、各类水上救援工具赶往事故现场。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县委值班室(2821220)、县政府值班室(2821343)和县水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并将掌握的情况告知事故发生地单位、乡(镇)、村基层组织,要求他们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努力减少损失。

110120急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急救车辆赶往现场。

2、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消防部队要迅速建立临时指挥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未赶到前,由副指挥长牵总负责事故救援工作。通过侦查和询问知情人,确定被困人员的数量、位置、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将掌握情况迅速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

 侦查了解完毕后,消防部队一方面组织会水的官兵携带打捞工具下水打捞,另一方面利用救生艇、打捞钩、打捞耙对被困人员进行搜索。当无法靠自身力量进行救援时,迅速向市消防支队请求增援,调集邯郸水上救援队、和34艘救生艇进行支援。

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负责现场指挥工作,从以下方面进行救援部署:

(一)力量调集。根据救援情况,县应急指挥部迅速调集武装部冲锋舟1艘(责任人李大利,联系电话***********)和相应官兵前往现场进行增援;调集园林局1艘橡皮艇(责任人袁保华,联系电话***********)进行现场增援;调集水利局负责人(责任人张纪广,联系电话***********)到场进行水文情况协助;调集县水上救援队(责任人程书亮,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乡镇组织成员到场协助救援工作。

(二)战斗部署。力量调集完毕后,县应急指挥部对各救援力量进行统一指挥。消防队、武装部、园林局、县水上救援队成员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互相配合,组织各自人员,利用所带船只、打捞工具和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工具,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协作。

公安局负责对救援现场实施警戒,控制围观群众等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控制媒体部门随意进入救援现场,并积极做好家属的解释和稳定工作;

交警队负责对附近交通进行管制,与救援无关车辆不得进行停靠;

县急救中心负责安排120救护车原地待命,一旦救出被困人员要迅速进行施救;

当地乡镇负责一方面积极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消防队、武装部等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提供夜间照明和简单救生工具;

   三、 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一)受害人员安置。救援结束后,由政法委牵头,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受害者进行详细的调查登记,制定安置方案。

(二)证据收集和现场清理。公安、消防和辖区乡镇政府要收集有关涉及事故的人证、物证,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2、调查总结

事故处置完毕后,由事发乡镇政府或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县政府。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分析、善后处置及完善防范措施的建议等。

3、信息发布和媒体应对

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处置信息的发布和媒体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