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邯郸市物价局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
工作的通知? (邯价许可[2012] 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今年的审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物价员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费许可证年审的范围
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及非
企业组织(包括法律、法制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经营性组织) 。
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内容及重点
l、对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单位、项目、标准、范围、政策依据一一核实。审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增减、调整,是否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是否存在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廷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自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有无转让、借用、涂改、伪造和遗失、损坏等现象
2、严格审验2011年度收费单位的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收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对收费单位性质发生变化,以及收费单生收支发生变化的,要通过年审提出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意见和见议。
3、审验重点。重点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把关。 特别对社会反映强烈及近年来中央、省市明令禁止取消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强化对收费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对中介机构、协会等依附行改抗夫或非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强制提供服务和收费,甚至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要重点审查、从重处理。
4、对应该办证尚未办理收费许可证者,所有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 对不按规定接受年审、年审不合格且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依法处理。
5、参加集中审验《收费许可证》、《物价员、收费员证》的单位超越规定时间审验,一律视为逾期审验,逾期审验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收费单位审证需提供的资料
凡年审单位,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2011年度审验登记表? ;
2、收费许可证(副本)、《收费员、物价员证? ;
3、合法有效批准收费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4、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业的文件和有关的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收费收支账薄和全部票据;尤其要准确提供财务供货表、收支表;
6、上年度物价监督检查结论报告;
7、收费票据领证;
8、审证资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除文件规定以外有关单位需提供资料:
1、教育系统 (含民办学校、幼儿园)
2011年度8月至12月份新生学费、择校费、住宿费、取暖费等收费票据及收费依据。
幼教系统需提供上年度赞助费、保杂费、特长班收费收支明细及同期发票。其他位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四、年审的时间、地址及电话
审验时间: 6月4日起至7月5日
审验地址:馆陶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物价局窗口
审验电话:2806685
馆陶县物价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运词:收费许证 年审 通知
抄报:邯郸市物价局 馆陶县政府办
馆陶县物价局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印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