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府文件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15-04-1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力开展,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县被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点考核单位共55个,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4条,其中各乡(镇)公开信息76条。做得较好的单位有:环保局、教育局、卫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寿山寺乡、路桥乡、馆陶镇,对以上单位提出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县政务公开办多次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但仍有个别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只公开了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和法规文件等信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

    (三)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有的单位2015年甚至没有公开过信息,工作处于停止状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审核不到位,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主题分类和体裁分类不准确,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明确任务,加强考核。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加强重点领域内容公开。县政府将加大计量考核力度,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对未能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各单位要时刻关注群众通过网上、来信、来电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对依申请内容要认真研判,按照规定时限依法审慎予以答复,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行政诉讼案件。要进一步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杜绝秘密信息的上传。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人员如有更换,交接后责任人要按规定及时联系县政务公开办,重新设置平台登录密码,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保密性。

 

附件:1、馆陶县2015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量统计表(县直)

2、馆陶县2015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量统计表(乡镇)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