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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2-08-0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县纪委要求及县政府廉政和纠风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建设系统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县建设系统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巩固已开展的专项治理成果,紧密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具有行业特色的纠风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促进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狠抓工程款清欠工作。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进一步减少工资纠纷问题的发生,加强劳务分包企业内部用工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用工行为,把预防和制止新欠工作落实到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纠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2、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作风简单,效率低下;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二)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1、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加大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特别要对全县建设系统当前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进一步抓好跟踪落实。
2、完善服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紧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健全限时办理、承诺办理、工作标准、审批权限、协调监督等管理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越权执法以及野蛮执法等行为,大力查处建设领域商业案件,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招投标五公开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在媒体上公开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招投标的要求和准入条件、公开评标办法及标准、公开中标结果、公开行政监督部门举报电话,促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在公开、透明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2、严格资质审查制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必须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对在招投标活动中采用围标、串标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违法获取工程的招标人,一经查实,要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限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要依法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开辟多种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民主监督。紧紧围绕系统内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政勤政、完成任务等方面开展,继续畅通联系渠道,扩大群众参与现,搭建与市民群众沟通联系平台,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大力开展“阳光行政”,努力促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把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认真清理拖欠工程款等方面的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着力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三)坚决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对于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利益的行为,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坚决予以纠正。
(四)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容易发生问题的原因,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堵塞漏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纠风工作。结合全县建设系统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局属各科室、站、所要按照全县建设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作出安排。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及时传达纠风工作精神,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低制不正之风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注重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突出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到“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建设形象”。
(三)建章立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制度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从制度上约束。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工作机制的创新,确保各级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始终处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
(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局属各科室,要把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作为端正工作服务态度和改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的有效载体,做到文明执法,文明服务,自觉以纠风工作促进建设业务工作,以建设业务工作来检验纠风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接收群众监督,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认识到信访工作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重要意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