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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12-02-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为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住建局决定,对县域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施工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时间、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217221)。各责任单位对施工现场按方案要求部署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立即组织有效整改。

(二)集中检查、复查阶段(222 日—228)。由各检查组按分工范围开展全县建设工地拉网式大检查,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其停止施工,并给以行政处罚。

三、检查方式

由住建局组织执法人员在有关领导的带领下,组成三个检查小组,进行此次专项检查。

第一小组    长:刘永昌

  员:解学岩     王立斌  牛建平

武贵峰    帅 刘志军 霍立凯李福顺  李延鹏 

检查范围:城区内所有在建工程;

第二小组   长:殷振月

  员:张       李延鹏 解学岩

武贵峰  李福顺  武日凯 吕   

检查范围:王桥、寿山寺、房寨、城关镇所辖区域内的在建工程。

第三小组    长:张华云

  员:李书恩刘建国  刘志军  王立斌

尚红旗 杨        霍利凯

检查范围:魏僧寨、路桥、柴堡、徐村所辖区域内的在建工程 。

各检查组对所负责的施工工地进行协调联系,认真细致地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复查合格。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到岗情况,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施工主体外脚手架搭设、密目防护网搭设、临边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使用标准。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检测情况,安装、拆卸是否符合要求。

(五)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文明施工是否按标准执行。

(七)深基坑、模板支撑是否按规范执行。

(八)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行安全生产旁站、巡查、监管职责及相关资料完善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建筑工程有关单位在检查期间与住建局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2、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性,按方案要求,深入到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及规范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3、突出工作重点,立足防大隐患、防大事故。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执法人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一般安全隐患可以边施工边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地应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并达到要求。

4、各检查组成人员要通力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检查及复查阶段对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其施工并高限进行处罚,并对相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冀建法[2011]155号)规定进行差别化监督管理,扣除安全生产分值,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该吊证、扣证的坚决吊销、暂扣,该暂停投标资格的一定暂停其投标资格。

5、局办公室应做好信息报送、宣传报道,为有效落实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