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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2-09-24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通知)    

〔2012〕52 号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馆陶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馆陶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馆陶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会战活动

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工作是市政府考核县政府的约束性指标,今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馆陶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180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确定于9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扩面征缴“百日会战”活动,重点对餐饮、超市、建筑行业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重点行业实现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缴尽缴。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市下达我县社会保险扩面任务企业养老保险新增人数1200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增人数50人,失业保险覆盖人数7014人,工伤保险覆盖人数10580人。基金征缴:企业养老258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370万元,失业金200万元,工伤金140万元。通过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全县社会保险扩面新增人数、基金征缴金额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100%;实现全县餐饮、超市、建筑行业社会保险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9月25日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政策明白纸、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的好处,提高广大职工和居民的认识度和保障意识,调动各方面的参保积极性。各单位迅速落实全市社保大会、社保联席会议精神,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确保“百日会战”活动启动早、进展快、效果好。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为社会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行动(9月26日至10月20日)。对照任务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对餐饮、超市、建筑重点行业逐户进行,做到清查一户、登记一户、纳入一户、征收一户,实现重点行业社会保险全覆盖。社保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税、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主管领导人和责任人,把检查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作为下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社会保险相关工作,全力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重点攻(10月21日至11月20日)。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拒不提供职工明细、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企业,要联合执法,强力攻坚。要上措施,上手段,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行政处罚一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批,维护法律的威严,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分别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社保中心、县人社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等单位领导干部带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督导检查各单位“百日会战”活动落实情况。

(五)总结通报(11月21日至12月1日)。县社保中心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12月5日前报市领导活动办公室。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重点对全县餐饮、超市、建筑行业的企业行使社会保险监察职能,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本地逐门逐户“地毯式”的检查工作。活动期间,劳动监察大队要认真核实被监察单位从业人数、全员参保、足额缴费的纸质凭证,每半月向当地社保机构报送“百日会战”劳动监察情况表,内容包含被查单位名称、从业人数、监察前参保人数、监察后参保人数、未参保人数、未参保原因、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活动结束后,对于正常缴税但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足额缴费的重点企业,要求监察入户率达到100%;对于非重点企业,要求参保率不低于80%。

(二)县社保中心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缴费基数的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活动期间,社保中心将开展绿色通道工作,随来随办;明确专人负责与市对口劳动监察机构沟通联系,及时汇总劳动监察信息,每月报送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地税局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征收、清欠工作。

(四)县工商局负责提供辖区内所有餐饮、超市、建筑行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从业人数、工资总额、法人代表、地址、联系方式等,9月20日前汇总成册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期间,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邯字〔200433号文件精神,在办理年检时,查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对未登记参保或未足额缴费的企业,要暂缓办理业务,以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依法参保和缴费。工商局关于邯字〔200433号文件落实情况,将纳入下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考核范围。

(五)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业社会保险扩面清欠工作。

(六)县工商局负责对所属餐饮、超市行业企业法人的组织、发动和行政推动工作。

(七)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及时通报全县劳动监察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百日会战”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馆陶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海新任组长,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郭海永、县社保中心主任王兴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向清任副组长,县社会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县商务局、住建局、文广新局的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社保中心,具体负责“百日会战”活动相关事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保险是民生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注重实效。活动的根本目标,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基金应缴尽缴。各部门要紧盯任务,狠抓落实,要重宣传、多讲解、常督导,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提速增效,文明执法。活动期间,各业务经办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业务随接随办。各督导、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讲究工作方法,注重执法形象,遇到突发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四)强化沟通,及时反馈。活动期间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各人民团体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