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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轴承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03-01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轴承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推动轴承产业改造升级,提升轴承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201612月召开的全省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现场会和《邯郸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我县轴承产品开展质量整治提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引导产业集聚,加强品牌培育,促进转型升级。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使轴承产品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观,假冒伪劣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轴承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力推进产品质量上档升级,保护合法企业正当权益和发展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建设质量强县、创新驱动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结合我县实际和省整治提升重点,确定轴承产品为整治提升重点,重点区域为魏僧寨镇。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不规范、偷工减料、掺杂惨假或使用禁用、劣质原料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和品牌;非法占用或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持续达到环保要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节能减排要求,低水平重复建设;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等。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措施

   (一)安排部署(2017310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提升氛围。县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认真筹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质监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对轴承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有关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整治提升工作。

(二)集中整治(2017311-1130日)。结合我县轴承产业生产状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质监、工商、公安、供电、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企业,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指导帮助其尽快取得合法生产资质;对因质量知识缺乏、质量保障能力不足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帮扶提升为主,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无证照、故意偷工减料、使用低劣原材料生产和有毒物质超标的企业要加大力惩治力度,综合运用“责令整改、停产整顿、吊销资质、召回产品、新闻曝光、取缔整合、移送司法”等手段,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让更多企业“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县政府将对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对整改不力,县政府将对所在区域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直至问责。

(三)考核验收(2017121-31日)。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有关乡镇和部门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质量状况在年内没有发生明显改观,假冒伪劣案件频发、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不到90%以上,县政府将对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被中央、省级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张国平任组长,质监、发改、工信、国土、安监、工商行政和食药监、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开展轴承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对问题突出、媒体关注、长期反弹的轴承产品质量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根治。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拳出击、形成震慑。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对轴承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多方位检查。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等相关规定,并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对轴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工信局负责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和准入条件,提出我县的目标任务和实施办法;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轴承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行为;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负责查处取缔轴承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营业执照行为;质监局负责查处轴承产品质量及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环保局负责查处轴承产品无排污许可证或无环评手续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监局负责查处轴承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安局负责依法立案侦办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查处妨碍公务案件;供电公司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停止供电服务等经营条件。

(三)注重质量提升。要按照产品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的原则、大力引导轴承企业进园区,打造“质量高地”,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性强的大企业集团,打造产品集群发展的“引擎”提升整个行业质量水平。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创建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市场竞争力。要支持我县轴承园区创建全国、全省知名品牌示范区、打造区域品牌,努力实现由单个产品品牌向区域性品牌的转变,推动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发展壮大。

(四)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轴承产品整治提升工作,普及产品质量知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区域性制假、市场性售假、规模性用假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要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监督举报,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附件:馆陶县开展轴承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馆陶县开展轴承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国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付军    魏僧寨镇党委书记

     县质监局局长

  员:徐祥海    县质监局副局长

              县重点办主任

        武安计    县发改局(工信局)

        王玉章    县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副局长

        孙卫东    县公安局正科级干部

        韩文超    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张艳辉   县政府办(安监局)副科级干部        乔保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鲁民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徐祥海同志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馆陶县轴承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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