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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服务中心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12-07-1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按照市统一部署,2012年邯郸市已把馆陶县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为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深入开展“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活动,确保我县达到三类城市语言文字水平,根据县语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意义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语言文字直接体现了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是一个地方软实力的重要标志。要以“迎评”为契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增强中心工作人员运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目标要求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行政服务中心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中心通过认真开展日常普通话集中培训、分散学习和组织测评等工作,实现2012年完全普及普通话,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书写用字规范化。

三、工作内容

按照《馆陶县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标准及目标分解表》相关要求,重点抓好规范用语、用字两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用语

1.普通话培训达标。大厅所有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国家三级甲等以上。

2.将普通话作为工作、会议和交际用语。提倡在日常生活中规范用语,礼貌用语,提高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二)规范用字

1.公文、印章、简报以及门牌、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告示、标语、胸牌、名片等公示性用字要规范,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残缺字等文字,杜绝错别字。

2.公文和各类文书的文字和格式要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和各类文书坚决退回重办,确保用字规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

1.成立县行政服务中心规范用字用语工作领导小组。

2.制订本单位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3.召开窗口首席代表规范用字用语培训会。

4.制作、张贴相关标语、标牌。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7--8月)

1.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

2.完成对本单位名称牌、标语牌、告知牌、电子屏幕等用字的检查,720前完成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安排人员参加县举办的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

4.完成对中心公文、印章、档案资料等用字的清理工作,认真做好档案的建设和整理。

 5.开展一次普通话演讲比赛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9月)

根据县迎评小组对本单位的初评认定意见书进行落实、完善。

第四阶段:迎接评估(10)

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五、职责分工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行政服务中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副主任高桂英同志任组长,各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中心管委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三楼协调联审科。此项工作由副主任高桂英同志分管,葛爱平同志为联络员。

   (二)加强宣传。紧紧围绕迎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如在中心醒目位置张贴“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标语牌和提示牌,营造良好的规范用语、用字氛围。

(三)严格自查。立足于中心实际,抓好各窗口和管委会的自查、自评、自纠,督促形成“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