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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11-1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魏僧寨镇人民政府关于<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报批的请示》的批复
魏僧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报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及审核意见。
二、该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规划依据充分,符合你镇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三、你单位接到批复后,要做好宣传和公示,加强各专项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各专项规划对城镇建设的指导作用。
附件:魏僧寨镇人民政府关于《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报批的请示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魏僧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报批的请示
县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我镇人民政府委托邯郸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经过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专项问题研究、初步方案设计及公众意见等几个阶段,《馆陶县魏僧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于2016年8月编制完成,于2016年8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我镇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规划依据充分,相关的技术控制指标符合城镇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引导我镇健康有序发展。现依据有关规定,报请县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复。
魏僧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