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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馆陶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馆陶县2013年征兵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07-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武部,县直人武部,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馆陶县2013年征兵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馆陶县人民政府

馆陶县人民武装部

2013711

 

 

馆陶县2013年征兵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根据邯郸市政府、邯郸军分区《2013年征兵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和省、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征兵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征兵秩序,严肃征兵纪律,积极改革创新,狠抓廉洁征兵,确保新兵质量,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二、阶段划分

我县今年征兵工作共分为六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731日前)。调整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和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召开县征兵工作会议和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征兵工作。调整健全征兵组织,制定下发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征兵命令。组织征兵业务培训,开展征兵宣传教育,组织报名登记。应征女青年施行网上报名(截止日期85日)。

大学生征集阶段(716日至94日),大学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在校生、即将录取的大一新生均可作为优先征集对象参加报名应征,县人武部开辟“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检。

(二)体检工作阶段(81日至810日)。81日前,村(居)委会、乡(镇)两级按照集中审定、张榜公示和集中办理手续的流程,完成对选送上站体检人员初检初审;县人武部开设体检站,完成征兵体检各项准备工作;82日至10日,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检查和特种条件兵的身体复查。初选预征女青年凭《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在县人武部参加应征,参加市征兵办组织的体检、政审、考评。

(三)政审工作阶段(811日至824日)。县征兵办公室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区域联查和函调外调协查。

(四)审批定兵阶段(825日至94日)。根据新兵启运时间,按照乡(镇)、县的顺序逐级完成拟定人员的集体审定、集中盖章、张榜公示和集中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发放被装,组织接兵干部与新兵见面,搞好新兵档案的交接,做好运输新兵准备。

(五)运输新兵阶段(95日至930日)。按照新兵运输计划,与接兵部队一起按时组织好新兵交接和运送,确保安全顺利。

(六)后续工作阶段(101日至1231日)。自下而上进行征兵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征兵工作总结和数据报表。做好回访协调工作,按原则、按程序,做好退兵工作,处理善后事宜。

三、有关要求

今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征兵工作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征兵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坚持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兵役机关主抓、有关部门配合,强势推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及时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各乡(镇)、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务必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保障。成员单位按要求指派政治思想素质硬、业务熟、人品好、廉洁自律意识强的人员参加征兵办的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要解读好上级和本县征兵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优抚安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优先选拔使用等政策规定,不断调动适龄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的参军积极性。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征兵宣传月”、“征兵宣传日”活动,加大驻乡进村宣传,村村见标语横幅,确保不漏一名适龄青年。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廉洁征兵。全体征兵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要求,强化法纪观念,增强自律意识;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不廉洁现象,坚持“阳光操作”,落实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监督,确保廉洁征兵工作落实。为适龄青年和家长搞好服务,保持征兵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