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府文件

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05-02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13426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

预案(试行)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133月以来,我国北京、上海、安徽、江苏、浙江、河南等省市相继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这是全球首次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为做好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市下发的有关技术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和“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2 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1.3 阶段划分 

依据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管理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做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畜牧办、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台、金凤市场、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各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方案、标准和规范;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建议;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组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县农牧局、畜牧办:组织做好畜禽间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相关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信息的交流。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特别是活禽市场的监管,严防没有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的销售,规范活禽市场从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县发改局:负责安排相关项目支持。

县财政局:根据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的实际需要,做好防治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校内发生传播。

县林业局:负责野生鸟禽等动物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野生鸟禽疫情信息。

县食药监局:负责抗病毒药物的储备,保障临床治疗和防控药品的供应;负责药物的质量和不良反应的监管工作;负责餐饮单位相关防控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组织对疫区封锁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等。

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县商务局:全力保障全县食品安全,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大型畜禽屠宰市场时刻进行检查及监控。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价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综合执法,保证全县用水安全。

县环保局:负责畜禽屠宰养殖等单位的污水监测和处理。

金凤市场管委办:加强市场内畜禽交易等管理,配合工商、商务、畜牧等相关单位做好市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2.2县级防治专家组负责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分析研判,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指导和咨询,医疗救治技术指导,疑难患者的会诊、救治、医院感染控制,指导饮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2.3县疾控中心建立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高暴露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随访、实验室检测技术、健康宣传教育的指导。

2.4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成立专家组负责对本院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诊疗、会诊及转诊指导。

3 应对准备 

3.1 制定应急预案及方案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各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3.2定点医院

指定馆陶县人民医院为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专家组负责对本院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诊疗、会诊及转诊指导。县卫生局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指定后备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预留一定的专用病房或病区,做好接收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染病例的准备。

3.3 病例转运 

由县人民医院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的转运工作。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和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

3.4 疫苗准备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苗研制成功后,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疫苗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制订疫苗的使用策略和接种方案。县疾控中心负责疫苗的储备。

3.5 抗病毒药物准备 

县卫生局根据疫情形势组织开展应对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食药监局负责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卫生局要与食药监局及时沟通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

3.6其他应急物资准备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防控应急预防性药物、抢救治疗药品设备、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3.7 人员培训

县卫生局开展全县卫生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熟悉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技能。县畜牧办负责对全县畜禽养殖和屠宰从业人员搞好防治知识培训。

3.8 加强实验室建设

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检测用品的配备、检测人员的培训、实验室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病例标本采样与运送,做好采样、送检准备工作。

3.9 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工作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针对性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科学实施个人防护措施。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的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设置明显标识引导,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与防护用品。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

3.10 监测与风险评估 

县卫生局要在流感样病例监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基础上,健全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监测工作,特别要做好高危人群的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3.11 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12 培训演练 

各相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3.13督导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对辖区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督导评估,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要求。

4 疫情监测、报告和确认

我省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初步诊断,报国家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判定和确认。续发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进行实验室复核,并由省级专家组会诊和确认。

5 应急响应

IV级和III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II级和Ⅰ 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

5.1  IV级应急响应阶段

 5.1.1 启动条件

相邻周边县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或有限的人传人疫情,县卫生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报请县政府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1.2 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监测发现、报告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所致的可疑病例,强化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相关异常事件的报告。专家组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

(2)检验检疫。县农牧局、卫生局、畜牧办等单位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和物资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

(3)医疗救治。县卫生局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准备。

(4)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准备。

(5)应急培训。卫生、农牧、林业、工商等部门针对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6)疫苗、抗病毒药物和诊断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对药物、器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储备需求。

(7)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5.2 III级应急响应阶段

 5.2.1 启动条件

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 县卫生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报请县政府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5.2.2应急响应措施: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依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坚持关口前移,按照“早检早治、边检边治、有治必检”的要求,对流感样病例及早进行抗病毒治疗,坚持分级分类指导,坚持集中收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2)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指导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强车站旅客聚集场所和交通工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7)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5.3  II级应急响应阶段

5.3.1 启动条件

对县内发现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传人二代病例,县卫生局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全县II级应急响应。

5.3.2 应急响应措施

I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 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对疫区进行封锁等防控措施。

(2) 医疗救治。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加强重症救治,降低病死率;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和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

(3) 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落实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采购、储备、调运,以及疫苗接种等有关经费和工作。在疫苗可及的情况下,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群接种。

(4)在疫情爆发和流行地区,建议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集会、封锁隔离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5.4 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5.4.1 启动条件

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Ⅰ级响应。

5.4.2 应急响应措施

Il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措施和物资保障,减轻疫情危害,同时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医疗救治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实行病例分类诊治与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

(2)社会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积极有效的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6 应急响应的终止 

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上报市卫生局,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1例病例恢复后10天,无新发病例出现,县卫生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结束疫情应急反应。

7 恢复评估 

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县政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 

7.1总结和评估 

县卫生局做好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邀请专业机构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应急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7.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县卫生局组织评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服务。

 

附件: 1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领导小组

          2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3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救治专家组

          4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组

 

 

 

 

 

 

 

附件1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领导小组

 

  组  长: 谢继炯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王春生  县政府副县长

           李章民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平韦振  县政府办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李付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任玉柱  县农牧局局长

           靳学良  县畜牧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张国平  县教育局局长

           孙英峰  县林业局局长

           王维岭  县食药监局局长

           魏江海  县公安局局长

           石学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志宪  县交警大队队长

           韩国瑞  县商务局局长

           秦书军  县水利局局长

           刘孟学  县环保局局长

    靳希宇  县金凤市场管委办主任

               县人民医院院长

           武洪民  县中医院院长

           孙英江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海明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主持工作)

           李兆文  陶山街道办主任

           王国江  馆陶镇镇长

               房寨镇镇长

           张延良  柴堡镇镇长

           高玉青  魏僧寨镇镇长

           张延卿  路桥乡乡长

           王俊锋  南徐村乡乡长

           路军强  寿山寺乡乡长

           万良兴  王桥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章民同志兼任。

 

 

 

 

 

 

 

 

 

附件2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医疗救治

领导小组

 

  长:李章民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王付林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人民医院院长

       武洪民  县中医院院长

孙英江  县疾控中心主任

  员:殷保合  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冀同振  县中医院常务副院长

       杜振报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国兰民  县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李永德  县卫生局监督二科科长

           马新航  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附件3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救治专家组

 

  长:王付林 

副组长:    武洪民 

  员:侯梅月  武东兴  武灵芝   

       平庆广  王文青  艾秀霞  任巧改

       柳凤梅  闫少岭  张洪波  许金玲

       许国杰  李奎涛  石丽超  李大鹏

       冀同振  马新航  姚洪玺  武志明

       刘子国  霍华勇  李云蛟  陈振华

       邢明霞      颜丽霞  孟宏伟

       赵志芬  张海慧  田晓丽   

 

 

 

 

 

 

 

附件4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流行病学调查组

 

  长:孙英江

副组长:张东军

  员:张子超  贾玉洁  赵子龙   

        顾连英  郭秀丽  刘泽霞  薛华洲

        宁志卫  王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