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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3-05-02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
预案(试行)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13年3月以来,我国北京、上海、安徽、江苏、浙江、河南等省市相继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这是全球首次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为做好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市下发的有关技术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和“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2 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1.3 阶段划分
依据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管理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做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畜牧办、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台、金凤市场、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各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方案、标准和规范;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建议;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组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县农牧局、畜牧办:组织做好畜禽间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相关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信息的交流。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特别是活禽市场的监管,严防没有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的销售,规范活禽市场从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县发改局:负责安排相关项目支持。
县财政局:根据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的实际需要,做好防治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校内发生传播。
县林业局:负责野生鸟禽等动物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野生鸟禽疫情信息。
县食药监局:负责抗病毒药物的储备,保障临床治疗和防控药品的供应;负责药物的质量和不良反应的监管工作;负责餐饮单位相关防控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组织对疫区封锁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等。
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县商务局:全力保障全县食品安全,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大型畜禽屠宰市场时刻进行检查及监控。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价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综合执法,保证全县用水安全。
县环保局:负责畜禽屠宰养殖等单位的污水监测和处理。
金凤市场管委办:加强市场内畜禽交易等管理,配合工商、商务、畜牧等相关单位做好市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2.2县级防治专家组:负责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分析研判,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指导和咨询,医疗救治技术指导,疑难患者的会诊、救治、医院感染控制,指导饮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2.3县疾控中心建立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高暴露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随访、实验室检测技术、健康宣传教育的指导。
2.4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成立专家组:负责对本院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诊疗、会诊及转诊指导。
3 应对准备
3.1 制定应急预案及方案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各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防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3.2定点医院
指定馆陶县人民医院为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专家组负责对本院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诊疗、会诊及转诊指导。县卫生局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指定后备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预留一定的专用病房或病区,做好接收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染病例的准备。
3.3 病例转运
由县人民医院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的转运工作。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和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
3.4 疫苗准备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苗研制成功后,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疫苗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制订疫苗的使用策略和接种方案。县疾控中心负责疫苗的储备。
3.5 抗病毒药物准备
县卫生局根据疫情形势组织开展应对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食药监局负责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卫生局要与食药监局及时沟通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
3.6其他应急物资准备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防控应急预防性药物、抢救治疗药品设备、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3.7 人员培训
县卫生局开展全县卫生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熟悉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技能。县畜牧办负责对全县畜禽养殖和屠宰从业人员搞好防治知识培训。
3.8 加强实验室建设
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检测用品的配备、检测人员的培训、实验室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病例标本采样与运送,做好采样、送检准备工作。
3.9 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工作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针对性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科学实施个人防护措施。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的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设置明显标识引导,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与防护用品。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
3.10 监测与风险评估
县卫生局要在流感样病例监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基础上,健全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监测工作,特别要做好高危人群的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3.11 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12 培训演练
各相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3.13督导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对辖区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督导评估,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要求。
4 疫情监测、报告和确认
我省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初步诊断,报国家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判定和确认。续发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进行实验室复核,并由省级专家组会诊和确认。
5 应急响应
IV级和III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II级和Ⅰ 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
5.1 IV级应急响应阶段
相邻周边县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或有限的人传人疫情,县卫生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报请县政府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监测发现、报告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所致的可疑病例,强化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相关异常事件的报告。专家组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
(2)检验检疫。县农牧局、卫生局、畜牧办等单位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和物资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
(3)医疗救治。县卫生局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准备。
(4)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准备。
(5)应急培训。卫生、农牧、林业、工商等部门针对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6)疫苗、抗病毒药物和诊断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对药物、器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储备需求。
(7)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5.2 III级应急响应阶段
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 县卫生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报请县政府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依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坚持关口前移,按照“早检早治、边检边治、有治必检”的要求,对流感样病例及早进行抗病毒治疗,坚持分级分类指导,坚持集中收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2)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指导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强车站旅客聚集场所和交通工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7)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5.3 II级应急响应阶段
对县内发现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传人二代病例,县卫生局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全县II级应急响应。
在I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 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对疫区进行封锁等防控措施。
(2) 医疗救治。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加强重症救治,降低病死率;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和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
(3) 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落实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采购、储备、调运,以及疫苗接种等有关经费和工作。在疫苗可及的情况下,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群接种。
(4)在疫情爆发和流行地区,建议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集会、封锁隔离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5.4 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国家宣布全国进入Ⅰ级响应。
在Il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措施和物资保障,减轻疫情危害,同时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医疗救治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实行病例分类诊治与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
(2)社会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积极有效的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6 应急响应的终止
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上报市卫生局,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1例病例恢复后10天,无新发病例出现,县卫生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结束疫情应急反应。
7 恢复评估
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县政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
7.1总结和评估
县卫生局做好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毒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邀请专业机构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应急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7.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县卫生局组织评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服务。
附件: 1、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领导小组
2、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3、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救治专家组
4、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组
附件1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领导小组
组 长: 谢继炯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王春生 县政府副县长
李章民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平韦振 县政府办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李付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任玉柱 县农牧局局长
靳学良 县畜牧办主任
刘 朋 县发改局局长
张 岩 县财政局局长
张国平 县教育局局长
孙英峰 县林业局局长
王维岭 县食药监局局长
魏江海 县公安局局长
石学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志宪 县交警大队队长
韩国瑞 县商务局局长
秦书军 县水利局局长
刘孟学 县环保局局长
靳希宇 县金凤市场管委办主任
王 磊 县人民医院院长
武洪民 县中医院院长
孙英江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海明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主持工作)
李兆文 陶山街道办主任
王国江 馆陶镇镇长
孙 岚 房寨镇镇长
张延良 柴堡镇镇长
高玉青 魏僧寨镇镇长
张延卿 路桥乡乡长
王俊锋 南徐村乡乡长
路军强 寿山寺乡乡长
万良兴 王桥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章民同志兼任。
附件2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医疗救治
领导小组
组 长:李章民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王付林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 磊 县人民医院院长
武洪民 县中医院院长
孙英江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殷保合 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冀同振 县中医院常务副院长
杜振报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阙 凯 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国兰民 县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李永德 县卫生局监督二科科长
马新航 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附件3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救治专家组
组 长:王付林
副组长:王 磊 武洪民
成 员:侯梅月 武东兴 武灵芝 杨 蕴
平庆广 王文青 艾秀霞 任巧改
柳凤梅 闫少岭 张洪波 许金玲
许国杰 李奎涛 石丽超 李大鹏
冀同振 马新航 姚洪玺 武志明
刘子国 霍华勇 李云蛟 陈振华
邢明霞 黄 彬 颜丽霞 孟宏伟
赵志芬 张海慧 田晓丽 刘 强
附件4
馆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 长:孙英江
副组长:张东军
成 员:张子超 贾玉洁 赵子龙 郭 俊
顾连英 郭秀丽 刘泽霞 薛华洲
宁志卫 王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