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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2-08-0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通知

〔2012〕55号

馆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馆陶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馆陶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

馆陶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加快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邯郸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馆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冀发[2009]13号)和《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邯发[2010]2号),制定出台了《中共馆陶县委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馆发[2010]5号),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实施“十项助残工程”和“111”助残行动,认真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全县2万残疾人生活水平继续改善,残疾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事业迈出了历史性新步伐,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馆陶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残疾人康复成效明显。贯彻实施省“慈善燕赵·万人复明”、“帮四千人站起来”、“0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康复工程”等,“十一五”期间,免费为646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顺利通过了国家和省、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验收。低视力康复115例,聋儿康复12例,完成安装假肢47例,完成矫形器装配任务126例,发放辅助器具600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为残疾人协调医疗救助,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服务。

残疾人教育培训稳步推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对考上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进行补助,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共补助27人,补助总金额74000元。对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共计1241人次。 

残疾人就业、扶贫和托养工作进展加快。城乡残疾人新增业254人,农村残疾人从业人数达到6000人,帮助1300人残疾人脱贫,完成150户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残疾人185人。

文体宣传工作快速发展。五年来我县的残疾人体育工作得到了飞速发展,群众性文体工作开展丰富,在国际大赛上也取得了一系列的骄人成绩,特别是在08年残奥会上获得两枚银牌,2010年亚残会获得一枚金牌。

残疾人权益保障扎实开展。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站,成立残疾人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提供亲情化人情化服务。

无障碍建设深入发展。全县主城区铺设盲道4200余米,改造无障碍设施26处,安装无障碍标志牌子12处,实施无障碍进家庭试点活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县277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残疾人人中数据库建成并发挥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时期较快增长的发展实力和优化的社会环境,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尚需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脱贫、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些部门对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扶残意识不强,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战略机遇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 主要目标

建设“十个体系”,使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基本建立残疾人康复体系、生活保障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维权工作体系、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无障碍建设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抚养服务体系、残疾人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组织体系。残疾人住房供给和服务明显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等事业蓬勃发展。

通过“十个体系”的建设,推进残疾人生活、生产基本达到县级先进水平。

(二) 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努力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出一条符合馆陶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1、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加快解决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县人民一道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

2、坚持纳入加优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把握民生的全局性和优先性,把残疾人事业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政及部门预算、督导检查和领导班子考核范围。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生产就业、教育托养等合法权益。

3、坚持普惠加特惠。把握发展的特殊性,在研究制定普惠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的政策需求,实事求是地研究制定特惠政策,提高政策含金量,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殊需求。

4、坚持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在推进全面发展中把握重点,实施重点发展战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上水平。

5、坚持“四真”精神。把握发展的务实性,用“真心实意、真招实举、真金白银、真抓实办”精神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6、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想残疾人所想、谋残疾人所盼、帮残疾人所需,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开发残疾人人力资源,激励残疾人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三、实施重点发展战略

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强力打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增长极,开创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的新局面。

(一)贯彻实施省“万名贫困聋人复听工程”。动员企业、社会慈善机构和人士参与,实行省、县两级财政补贴,为全县63名贫困轻度聋人安装助听器,实现无轻度聋人县的目标。

(二)贯彻实施省“万人复视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筹资,为我县贫困低视力者购置并免费发放助视器,实现助视器全覆盖。

(三)贯彻实施省“百万贫困肢残者矫治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筹资,免费为我县急需手术矫治的贫困青少年肢残者矫治手术全覆盖。

(四)贯彻实施省“千名盲人培训就业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筹资,对我县有按摩培训需求的6名贫困盲人进行免费培训,结业后帮助安排就业,实现盲人按摩培训后全部就业的目标。

四“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主要任务:

加快建设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服务体系。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和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残疾人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主要措施:

1、城乡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帮助我县未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残疾人加入医疗保险。落实城乡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贴政策,逐步实现参保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支持企业为残疾人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2、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逐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3、提高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和实施医疗救助补助。对贫困残疾人重症医疗实施特别救助和康复医疗补助。对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救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不满6周岁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给予补助。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的孕妇和新生儿,由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孕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早期干预,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4、实施惠残助残措施。县内公共综合医疗机构对贫困残疾人在本机构就医,给予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优先照顾,免收普通挂号费和注射费,减收不低于5%的化疗费(不含材料费)、10%的检查费、50%的住院床位费。各级各类公办康复医疗机构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鼓励民营康复机构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给予减免。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5、全面落实康复服务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和我县财力,对白内障复明手术、视力残疾人康复服务、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贫困成年残疾人配戴助听器、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基本实现全部免费。

6、健全康复服务的体制机制。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乡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功能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加强我县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7、加强农村康复工作。2015年底前,要有1—2个乡镇达到全国社区康复乡(镇)标准、3—5个村达到全国社区康复示范村级标准。实现康复进乡村、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8、加大康复人才培训力度。用三年时间,提高我县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通过分级培训,农村村委会要有一名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服务的康复协调员。

(二) 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覆盖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就业、康复、教育、无障碍等方面建立起基本的保障制度,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目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强制度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和《河北省扶助残疾人规定》,按照一般制度与专项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残疾人生活保障方面的实施措施。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所城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3、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

4、 推进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和救助。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范围,对贫困残疾人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将不能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鼓励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建立健全城乡残疾人救助体系和未成年残疾人救助保护中心,完善救助政策,及时给予救助。

5、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逐步建立县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制度,减免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燃气费。

6、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认真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提高伤病残军人住房、医疗等相关经费标准和保障待遇,使伤病残军人优先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三)扶贫

主要任务:

基本建立残疾人生产服务体系。政策性扶持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性帮扶力度加大,到“十二五”末,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收入增幅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主要措施:

1、科学制定规划。制定县残疾人扶贫开发十年规划(2011—2020年)。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登记范围,核定贫困残疾人口数量。

2、加强制度衔接。实现农村残疾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双管齐下,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国家开发式扶贫范围,提高个人收入。

3、实施“整村推进”。充分借助我县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平台,对贫困村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予以优先扶持,以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和扶贫移民搬迁为重点,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脱贫。

4、基地扶持服务。完善农村基地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作为残疾人摆脱贫困、增加收入的重要形式,以扶贫基地建设为载体,以新农村建设有机融会,与扶持农村产业化发展相吻合,与农村专业组织的机构相结合,形成县级政策引导、乡镇覆盖依托的基地扶贫网络,依托基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康复、托养等全方位的服务。

5、金融信贷服务。抓住国家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各类银行金融机构为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发放贷款,帮助残疾人企业发展,使企业残疾职工受益。推进小额信贷,由政府直接贴息到户,扶持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加工项目,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

6、技术培训服务。依托社会化服务机构和各种行业协会组织,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进行服务指导;依托社会各级培训机构,对愿意依托承包经营土地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贫困残疾人开展相关实用技术培训服务;增强贫困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7、社会帮扶服务。继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结对支援残疾人,实行帮、包、带、扶,提高残疾人生产经营技能,搞好产、供、销服务,增强残疾人项目的造血功能。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四)教育。

主要任务:

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优先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重视残疾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9]46号),建立和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以多种形式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体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的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1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发展面向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措施,扫除表壮年文盲。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2、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工作,确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随班就读。采取巡回教育、农村教育、建立专门学校等形式对适龄重度残疾肢体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水平。

3、加强学前康复教育。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教学校、福利机构等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提高0至3岁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水平,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1年教育,并对贫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给予补贴。

4、加强特教学校建设和招生工作。我县建设一所规模大、功能全、设有初中部的特殊教育中心,基本满足行政区域内残疾学生的入学需求。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扶助残疾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无障碍设施和康复设施建设。

5、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农村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规定给予资助。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职工编制并保障落实,配齐配足教师,落实教师待遇。

(五)就业。

主要任务:

基本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框架。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残疾人就业和从业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就业。认真落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方式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开办福利性工(农)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使托养和就业有机结合;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和灵活就业。

2、提高就业技能。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为着眼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和措施,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就业率。

3、促进盲人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充分发挥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培训残疾人按摩保健人员和医疗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优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4、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实行规范化操作和动作,争取实现应收尽收。

5、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联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6加强残疾人就业渠道的规范、拓展和管理,依法规范管理县域内残疾人轮椅车载客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报务体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

主要措施:

1、加快托养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以乡镇和农村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农村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服务。在农村建立邻里互助帮扶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邻里服务,为农村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3多方筹措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4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等社会组织的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对符合规范标准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待方面的价格优惠待遇。

(七)住房供给和服务

主要任务:

残疾人住房供给和服务明显增加。继续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新民居建设优先照顾残疾人。

主要措施:

1、增强对残疾人住房的供给和服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匹配资金要考虑物价上涨因素,适当提高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在农村新民居建设中要优先照顾残疾人。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土地置换、资金筹集、房屋选择、搬迁时间、无障碍建设、生活服务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对暂未搬迁的残疾人危房要及时修缮,确保居住安全。在县城住房建设中要优先照顾残疾人。在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

(八)基础设施建设和无障碍建设。

主要任务:

基本建立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无障碍建设体系。建设我县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综合服务基地,加快我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步伐。

主要措施:

1、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扩建,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建设用地及资金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扶持;为残疾人服务设施提供必要的机构、编制、人员和运转经费。要加强现有设施管理,对现有的服务设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指导,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3、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参加全省无障碍建设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残联所属残疾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实现100%。

4、加强无障碍建设指导。认真落实《河北省无障碍建设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并配备无障碍设备。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提高无障碍建设水平。开展创建省无障碍建设县(市、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建设的推广、宣传工作。普及残疾人机动国驾驶知道,开展技能培训。

5、加快实施无障碍规范设计。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通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住宅小区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广泛进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贴。

6、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广国家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推进各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显示屏幕系统,建立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医疗急救、交通事故处理和报警等紧急呼叫系统,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的急救和报警需要。

(九)文化。

主要任务:

发展残疾人特殊才艺,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繁荣残疾人文化事业。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特殊的文化需求,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网络)。

主要措施:

1、纳入规划。将残疾人的文化需求、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并给予特殊扶持。在农家书屋中增加残疾人类图书。

2、实现信息传递无障碍。推广盲人信息化产品,鼓励和支持电影院设置解说员为盲人讲电影的做法。

3、开必残疾人作品。加大对残疾人题材的图书(残疾人写、写残疾人或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指导)、音像制品(有声读物)和盲文图书出版的扶持力度。设立激励机制,扶助、鼓励残疾人题材的影视作品的制作和发行。

4、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6月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建立残疾人艺术人才库,积极组织残疾人作家、艺术家开展交流创作活动,成立县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组织,举办书法、绘画、篆刻等类展览,为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提供平台和服务。

6、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扶持残疾人艺术团体发展,支持其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在特教系统设立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在对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十)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重大残疾人国内外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主要措施:

1、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推广轮椅太极拳、太极柔力球等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促进康复健身效果的评估和科学研究。

2、强化运动员队伍。组织做好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的选拔工作。探索职业技能培训和体育训练相结合的新路子。解决选招、退出队伍的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3、参加大型竞赛活动。组织参加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四届特奥运动会。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的输送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项比赛。

(十一)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基本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体系。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维权政策措施和法律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主权措施:

1、建立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残联要明确负责残疾人维权机构和人员。

2、推进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扶助残疾人规定》和《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3、完善惠残膈残措施。政府法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和政策,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惠残助残具体措施。

4、加强法律救助。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及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领域,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基本形成能够满足残疾人合理诉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体系。做好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5、加在执法检查力度。人大、政协及政府法制部门,对已出台的残疾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视察和督导,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信访事项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残联、民政、卫生、住房和教研组建设、司法、教育等相关部门联合接访调处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力争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关政策,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二)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初步建立残疾预防体系。残疾预防网络初步建立。

主要措施:

1、建立预防机制。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2、制定和实施县残疾预防计划。广泛开展以农村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本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3、实施一批预防工程。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加大政府投入,推动婚前检查。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得诊断网络,广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盲、聋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免疫规划管理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减少传染病致残。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法,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初级眼保工作,提高白内障、儿童盲、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减少药物致残。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4普及预防知识。组织好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

5、加强法制建设。执行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建立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加快研究制定残疾预防法规规章。

(十三)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残联要达到国家基层组织建设标准,乡镇要建立健全残健融合、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农村残协组织要达到省定标准,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要逐步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妥善解决待遇问题。

主要措施:

1、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规范化管理。残疾人工作者要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提倡“八个修养”,“七个应该”,争做“四员”(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战斗员),加快建立残联工作人员和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实行残联干部职工培训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残联干部教育培训要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整体规划。

3、培养残疾人干部。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残联要配备残疾人干部。建立和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做好残疾人干部人才储备工作。制定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培养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残疾人人才的待遇政策。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专门协会要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围绕残联中心任务积极建言献策。了解本类别残疾人需求,配合残联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和协会远东化建设,做到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活跃各协会工作,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把协会办成残疾人之家。

5、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助残工作要纳入国家志愿服务规划,建立健全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发挥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主要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和人道主义理念,总结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事迹和精神,宣传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助残典型事迹,培养全社会助残意识。

2、开展专项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扶持社会组织,引导其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

3、实施作品评选。鼓励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的评选活动,扩大馆陶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

4、明确部门职责。宣传、新闻出版部门和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重视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在政策措施、内容安排上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增加公益广告中助残内容的宣传次数,充分发挥舆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作用。公共媒体要免费刊登播出反映残疾人事业的公益广告和节目。

(十五)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要建立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和残疾报告制度,加强相关信息采集、分析和动态监测,全面掌握我县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

主要措施:

1、完善统计工作。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指标,制定统计数据标准。加强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车家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监测工作。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做好残疾人状况调查工作,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建立网络系统。加强残联网站资源和无障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对残联信息化建设有指导和支持。

五、本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