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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6-29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字〔2022〕29号)、《馆陶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馆政字〔2023〕8号),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馆陶县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暨气象行业管理协调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配合推进完成《河北省气象局邯郸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邯郸气象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协调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任务、工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气象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法规,协调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工作,负责组织各部门气象探测设施现状普查、行业气象探测设施的建设规划、探测站网的互联互通、气象探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行业气象探测设施建设标准和资料格式的规范、专业气象探测的科研合作等工作。
(四)运用气象高质量发展成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和“吹哨人”作用,有力有效减少气象灾害,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
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刘红梅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满 宁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张 锐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 徐庆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霄 县发改局(科创中心副主任)
吴延强 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孙卫东 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杨利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闫纪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树芳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党组成员
张晓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范肖峰 县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科员
刘国庆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广超 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王登朝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闫 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解学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海超 县商务局正科级干部
张玉兴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蒋继东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郭子厚 县武警中队副队长
闫海军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邢颖聪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李 刚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柴广立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国宏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白雷鸣 县财险公司总经理
李 军 县人险公司总经理
刘俊东 馆陶镇镇长
宋志伟 房寨镇镇长
王良川 柴堡镇镇长
张华乐 王桥镇镇长
郭飞贤 路桥乡乡长
常洪涛 魏僧寨镇镇长
张 涛 寿山寺镇镇长
白相凯 南徐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具体负责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召开有关协调推进会议,统筹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张锐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三、议事规则
(一)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也可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
(二)对于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相关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督导,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气象行业管理有关情况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会议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任务。
(五)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领导小组成员或联络员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