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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时间:2026-02-05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馆陶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和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以政府网站为公开主战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2025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7条,公开政府文件13件。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主动公开稳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投资、稳就业保就业等信息,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使政务服务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同时做好食药监管、涉农补贴、社会救助、文化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督查事项,推进执行、落实情况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2025年我县收到申请公开14件,均予以规范妥善答复。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结果的复文公开工作,2025年县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0件、政协提案211件,办理结果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正面解疑释惑。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在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专栏同步关联解读,2025年解读政策文件4件,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有效的提升了重大政策、决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及时办理、妥善回复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172条,网民留言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二是规范组织新闻发布会。2025年以来组织召开了13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消费维权、农村公路建设、教育、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方面。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利用“软件监测+人工筛选相结合方式,坚持24小时全天候监测网络舆情,实行网络舆情直报制度。承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57195件,及时有效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汇集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环境保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领域信息,为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利用馆陶政务”微信公众号,做好国家重大政策信息的转载、发布和解读工作,共发布信息1447余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组织多种形式培训会,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全县各单位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实时发布整改通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2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3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714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0

0

0

0

0

0

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部分公开内容不够细化,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

 

      2.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增强,相关业务针对性、系统性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优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信息,提升服务性。

      2.强化政务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性业务指导和系统性实操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