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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8-2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关于印发《馆陶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科室:
《馆陶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馆陶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08月22日
馆陶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依据《2019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办〔2019〕3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抽查制度机制。
(二)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实现局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认真落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有关要求。
(四)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按照机构改革进程,及时调整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2019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展开。局相关科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动态维护好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制度机制,提升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城镇职工医保科,完成时限:12月底)。
(二)筹划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业务领域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单位2019年抽查计划,对抽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12月中旬前完成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城镇职工医保科,完成时限:12月中旬)。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城镇职工医保科,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一定的监管覆盖面和震慑力,于年底前落实“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的要求。(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城镇职工医保科,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城镇职工医保科,完成时限:长期)。
(六)加大随机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扩大我局“双随机”工作在全县的影响力。今年业务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城乡居民医保科、城镇职工医保科,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医疗保障局副主任科员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局相关科室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将各科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