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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7-2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为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在我县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生命财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平安馆陶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创建活动目标
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创建活动范围
全县正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创建活动标准
(一)健全组织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组织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配备消防设施。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人员密集的活动场所,有安全可靠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装备和器材。除因地理条件限制外,场所设置保障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三)严格用火管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长明灯设固定灯座,把灯放置在瓷缸或玻璃罩内。
(四)严格用电管理。不得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加热电器。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采用铜芯绝缘导线。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充电场所。
(五)严格危险品管理。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堆放柴草、木料等易燃物品,须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六)定期开展检查。每天进行一次消防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检查,每半年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七)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与消防部门协调,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机构人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和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方法。对老人开展消防宣传,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
五、创建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根据创建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时限、措施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示范培育。各养老服务机构结合本机构工作实际,商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参与。
(三)标准化创建。各养老服务机构推广示范创建场所典型经验做法。增强火灾出现时的抢险救险能力,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检查验收。要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为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落到实处,请各养老服务机构将检查验收情况报民政局养老管理中心,养老管理中心将适时开展随机抽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列入2022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创建工作推进。
六、创建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宗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的具体要求,是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财产、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抓手,是维护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领域和谐稳定的有力措施。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意义,稳步推进创建活动。
(二)明确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部门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创建活动的主责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具体细化责任,明确任务、方法、进度和时限,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要制定本场所创建方案,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加强督查。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创建活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
馆陶县民政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