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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扶贫办机构设置和职能

【信息时间:2012-10-3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扶贫开发办公室为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事业性质。

主要职责: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物质分配、使用意见;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资金、物质的使用。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联络上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等物质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协调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储备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和掌握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开发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规划和管理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协调有关扶贫开发的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科教扶贫,组织实施重点村干部群众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和提案事宜。

扶贫办编制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干部2名。内设两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