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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食药监局关于“辣条”消费警示

【信息时间:2014-05-02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示、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脂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
二、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三、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辣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辣条”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310-283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