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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2-2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1、同意馆陶县昊东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轴承滚子毛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750m2,项目占地面积1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万个轴承滚子毛坯。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轴承创意产业园市场大街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3"3.143"、东经115°26"14.957"。项目于2021年11月09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1﹞163号。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抑尘措施和自然逸散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用于施工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项目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当地城管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冷镦、净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在冷镦成型机、在线除油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分别由1套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冷镦成型一体机、在线除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布置、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油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存储间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OCS:0.0054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