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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八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1-11-2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1]48

 

 

河北八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馆陶县轴承创意产业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26"22.264"、N36°42"32.057"。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6月25日为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馆审批社环字【2021】31号)。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占地17565m2租用河北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5座,库房1座,建筑面积为10700m2。购置无心磨床、双端面磨床和清洗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轴承600万套。项目2021年已在我局进行投资项目备案(馆审批备字〔2021〕041号)。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河北八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冷镦废气和热处理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全部引入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抛丸废气经各自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磨床、数控车床、空压机、冷镦机和风机等设备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装原料的废包装桶加盖密封,危废间储存,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油烟净化器收集的油收集后回用于冷镦生产工序;金属屑、不合格品和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废清洗剂、含油抹布、淬火油泥、浮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储运资质单位运走,送金属冶炼单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吨,氨氮:0吨,二氧化硫:0吨,氮氧化物:0吨。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