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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27 发布机构: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馆综字〔2023〕34号
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国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湖北路占道经营情况及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对我县民生问题的关注,也给我们相关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建议。
我局认真研读、集体讨论后,现答复如下:
一、每天安排执法队员在校园周边进行巡查,采取错时段值班,发现问题苗头立即制止,在放学重点时段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秩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整洁有序。辖区负责人要深入到责任区重点学校加强工作现场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长效,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把占道经营治理作为一项经营性工作常抓不懈。对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整治工作懈怠的个人,将按照规定实行问责。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