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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27 发布机构: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馆综字〔2023〕24号
对馆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乐乐、赵洪敏、韦云青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停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邯郸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文件要求,我县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多措并举推进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因地制宜在绿地、广场、辅道及楼栋之间等公共场地插建停车设施。
我局将继续加强停车管理,联合交警大队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管重罚,进一步解决乱停车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降低街道路沿石,盲道内移,修复破损便道,增加停车便利条件;建设陶山公园地下停车场,合理利用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等,多措并举规范县城停车。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