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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27 发布机构:馆陶县卫生健康局 】
馆卫健字〔2023〕9号
馆陶县卫生健康局
对馆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高丽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后续工作救治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医疗救治需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抓好扩容床位、培训人员、新增设备等各项基础工作,提升医疗救治水平,防止出现医疗挤兑现象发生。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提高对各类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甄别各类传染病,及时报告信息并采取应对措施。当前,主要继续做好新冠调度平台月报和医疗日报工作。
二是规范诊疗行为。抓好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和科室建设。完善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服务网络,做好网格化管理,保证转诊机制有效运行,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三是突出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重症救治的相关要求,突出重症救治设备、人员、机制的建设,开展好同质化、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全面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证已经改造的重症床位始终处于可用状态,确保“保健康、防重症”目标实现。
四是做好应急处置。完善医务人员、医用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特别是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培训,保证充足的救治队伍。医疗机构继续加强药械储备,定期调试维护,确保紧急状态下随时可用。
五是抓好经验总结提高。组织专家救治团队分析研究救治工作,梳理好的做法和机制,认真总结好的医疗救治经验,不断改进提高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
六是健康驿站(方舱)作为后备救治场所,基础设施基本完备,随时可以交付医院作为医疗场所使用。
馆陶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 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