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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1-0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妥善处置临期、过期食品一直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难点之一。今年以来,馆陶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规范临期食品管理方法,防止食品浪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
为此,馆陶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大中型食品超市试点探索“三统一、一公示”模式。一是统一要求,经营者需在显著位置张贴临期、过期食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每天进行自查,并对临期食品进行清理,将其分拣至独立贮存区域;发现过期食品,立即下架。二是统一标识,划分专区,设置“临期食品专区”指示牌,做出“本区域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请在保质期内食用”的醒目提示,在商品外包装二维码附近张贴“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小标签进行区分,散装熟食明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是统一台账,建立过期食品销毁记录台账。对过期食品分类清点并登记造册,详细记录过期食品名称、数量、处理方式,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操作并记录影像资料。一公示,即每周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巡查和销毁记录,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食品经营者经营食品品类多、数量大、保质期不一,仅仅依靠人力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难以有效做到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企业建立电子台账,依靠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的效能。在进货时,经营者完整记录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联系方式、数量等信息。小微经营者通过电子表格排序功能,可筛选出临期、过期食品;大中型超市使用电子台账管理软件,每天自动比对,出现临过期食品时自动发出特别提示。食品临期时,管理人员依据提示向前台人员发出通知,及时做好货品整理、促销;食品到期时,管理人员及时通知做好清柜、下架、销毁、建档等事宜。
在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下,全县食品经营者自我管理意识逐渐增强。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常态化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以及通过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