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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2-01-0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加大对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问题的清理力度,督促无证照以及证照过期经营者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对条件不达标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依法取缔。二是严禁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上岗。三是对超范围经营乳制品、低温贮存食品不按要求存放、未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深查细究,依法处理、限时整改。

二、在重点场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在批发商相对集中的区域或乡镇所在地等重点场所倡导经营者积极参加“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严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对一些边远乡村食杂店、送货下乡食品批发户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局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82家次,食品经营户349户次,农贸市场及集贸市场12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

       今后我局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也希望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