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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6-09 发布机构:馆陶县交通运输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次部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时间及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4日
(二)抽查对象
交通运输企业。
(三)抽查实施主体
发起部门:馆陶县交通运输局
参与部门:馆陶县应急管理局
(四)联合抽查事项
馆陶县交通运输局: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馆陶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
二、联合抽查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及比例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此次抽查对象全部按照信用风险等级进行抽取,抽取比例:按信用风险等级总数的8%抽取,各风险等级具体比例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准。
三、联合抽查工作步骤
牵头部门负责本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参与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一)牵头部门负责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按确定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和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被检查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各参与该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单位确认被检查检查对象,在规定的抽查时间内由牵头部门统筹非现场检查。
(二)参与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检查记录表,做到检查前准备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保证检查质量和效率。
(三)参与部门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四)联合检查组应依法开展检查,被抽查的检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四、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五、联合抽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本领域牵头部门,自觉服从牵头部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和“联”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规范抽查程序,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部门联合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馈。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及时总结“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抽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及后处理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