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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办事指南

【信息时间:2023-10-23   发布机构: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办理条件

1.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二、办理情形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暂适用于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办理情形。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扫码缴费)-审核登簿-自助打证

四、办理时限

受理完成后1小时。

五、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六、收费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咨询电话

 18730025666    15188919991

八、办理地点

馆陶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