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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市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铅酸电池收集周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3-06-2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3]23

 

 

邯郸市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铅酸电池收集周转项目位于河北省馆陶经济开发区内,馆陶县106国道西侧(八义庄路口南侧)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6′16.644″,北纬36°35′13.521″

项目占地面积1000m2,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年收集周转废旧铅酸蓄电池1万吨,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电池的拆解及后续处置再生环节,对回收后的废旧铅酸电池分类暂存后,运往具备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馆审批备字〔2023〕072号),取得河北省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入园证明,同意入驻。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邯郸市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铅酸电池收集周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1)废气:破损铅酸蓄电池存放于密闭破损电池暂存间,负压抽风,经收集后的硫酸雾采取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针对转运过程可能挥发出的无组织硫酸雾废气,处置措施如下:a.仓库设置出入口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仅在货物进出时短时间开放,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b.发生电解液泄漏时,及时安排人员用锯末吸附泄漏液,降低硫酸雾的挥发量及地面的附着量;c.车间维持密闭状态。综上所述,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碱液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喷淋塔循环水定期更换,废液(含底渣)全部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盥洗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叉车、风机,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喷淋塔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劳保用品、泄漏液、废塑料薄膜、废锯末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项目建议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 0t/a、COD 0t/a、NH3-N 0t/a。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