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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2-28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邯郸市农协总会要求,结合馆陶县实际情况,为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拟设立馆陶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试点),通过公开遴选, 1家农民合作社被确定为承办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实施经营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承办馆陶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经营主体为:馆陶县兴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公示时间:2021年2月28日-3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馆陶县农协办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2808355
馆陶县农协办
2022年2月28日